您的位置: >>首页>商业贿赂>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发展改革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2006年6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发展改革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省发改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雷良龙同志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各处室负责人,委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地发展改革委的有关同志也参加了会议。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发改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路同志,在会上传达了曹洪兴同志,王正福同志在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有关精神以及《转发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组织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治理商业贿赂信访举报处理办法》等文件。会议对《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进行了讨论。雷良龙同志代表省发展改革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委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会后立即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责任;二是当前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结合我委职能重点抓好以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四是各处室、各所属单位要加强分工与合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合力。
来源: 作者: 日期: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2-2006
主办: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贵州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