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7日下午,省发改委治贿领导小组在省发改委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发改委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刘远坤同志的委托,会议由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发改委治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路同志和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发改委治贿领导小组副组长雷良龙共同主持。委内各相关处室和委下属咨询中心、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文),传达了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会议研究和讨论了由省发改委治贿办起草的《贵州省发改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李路同志代表委党组对我委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明确部署。一是全委系统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委内各有关处室结合各自职能,对建设项目加强管理和监督,互通信息,形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合力。三是委治贿办根据各处所提意见,对《实施方案》要进一步补充和修改,待省治贿办“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印发后,再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仔细对照要求修改并定稿,上报省治贿办。
抄报: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纪委,监察厅,省直纪工委,本委领导 抄发: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各市、州、地发展改革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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